女子疑遛狗不拴绳咬伤女童,警方回应

女子疑遛狗不拴绳咬伤女童,警方回应

7月6日,浙江金华有网友发视频称两岁孩子被一女子未牵绳大狗咬伤头部,家长为保护孩子用棍子将狗打伤,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7月7日,据报道,该辖区派出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现需要受伤孩子方提供证据,狗主人方面不承认狗曾咬人,还要受伤孩子方赔偿狗的医药费。

被咬伤孩子的父亲贺先生表示,狗咬伤孩子的时候,自己便将狗从孩子的身上拉开。

孩子送医后无生命危险,但头部伤口较大,暂时不能缝合,被咬伤的地方已经肿起来了。

贺先生称,该女子态度恶劣,侮辱自己的小孩不如她的狗。如果该女子持续不承认狗咬人,将收集证据起诉。

此前,视频拍摄者周女士称,狗主人经常遛狗不牵绳。狗狗被打伤后,主人一直嚷嚷赶紧给狗送医院,还称“你把我狗打伤了,你要拿命来赔的”,“狗狗是我的,小孩是别人的,跟她没关系”。

周女士认为,爱狗是可以的,但是狗绳最好还是拴起来。因为现在放暑假了,有很多小孩发生咬伤事件的那一条道路上玩耍,不栓狗绳的话很危险。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小区内人员密集,国家应该出台政策管控大型犬。“爱狗不等于无底线,狗咬到人就是狗主人不对”“对不文明遛狗行为应该严惩”“狗的主人对狗有看管的责任和义务,不栓绳本身就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实际上,遛狗要栓绳这件事在法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2021年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其中第30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此外,饲养的犬只还需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未定期接种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

综合九派新闻视频、齐鲁晚报

来源:哈尔滨日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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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广东湛江遂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