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税款、虚开发票,这两家上市公司将面临处罚

偷逃税款、虚开发票,这两家上市公司将面临处罚

近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爱普股份;证券代码:603020.SH)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因涉嫌走私货物、偷逃应缴税额1100余万元,收到起诉书和传票。

同日,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星星;证券代码:300256.SZ)发布公告,其全资孙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6份,价税合计5.99亿元,被处罚款50万元。

来源:摄图网

爱普股份子公司偷逃税款,情节特别严重

爱普股份主要从事香料、香精和食品配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2018年7月,爱普股份发布公告,拟通过增资及受让原股东部分股权的方式,对比欧(浙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比欧)、上海盟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泽商贸)进行投资。交易完成后,爱普股份将分别持有浙江比欧、盟泽商贸各51%的股权,成为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而本次涉嫌走私货物、偷逃逾千万税款的控股子公司,就是爱普股份当时收购的盟泽商贸。

公告显示,盟泽商贸是以进口北美地区的浓缩果浆、浓缩果汁、果干及冻果等在国内销售的贸易企业。许广益、戴晓雯夫妇为盟泽商贸的原实际控制人,曾分别持有盟泽商贸30%、70%的出资份额。

2018年,爱普股份以3100万元对价收购许广益、戴晓雯分别持有的盟泽商贸11.625万元、27.125万元出资,并对盟泽商贸增资2000万元,其中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9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交易完成后,爱普股份、戴晓雯、许广益分别持有盟泽商贸51%、34.3%、14.7%的出资份额,盟泽商贸成为爱普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2018年7月27日,盟泽商贸完成了工商登记信息变更。

不过,爱普股份与盟泽商贸、许广益、戴晓雯夫妇的合作似乎不止于此。工商信息显示,2018年6月,许广益、戴晓雯夫妇与王学会共同出资成立了上海鲜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鲜近),2018年7月,爱普股份取得浙江比欧51%股权的同时,上海鲜近也取得了浙江比欧10%的股权。

上述收购完成后,许广益、戴晓雯夫妇仍为盟泽商贸的实际负责人,分别担任盟泽商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监事。2023年2月22日,爱普股份发布公告,盟泽商贸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书》。

公告显示,被告单位盟泽商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告人许广益、戴晓雯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22年12月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移送起诉。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2017年7月至2021年7月,盟泽公司、许广益、戴晓雯存在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以低报价格、伪报原产地等方式走私进口涉案货物的行为,偷逃应缴税额1100余万元,均系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许广益、戴晓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可以从轻处罚;由于盟泽商贸已退缴违法所得200万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本案将于2023年3月2日开庭审理。

爱普股份表示,本案涉诉金额1106.97万元,判决生效后,存在导致公司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可能。同时,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次诉讼亦可能对爱普股份2022年度或未来的净利润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公告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爱普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3.39亿元,同比下滑6.93%;实现归母净利润1.14亿元,同比下滑29.36%。

此外,我们梳理公告发现,盟泽商贸还未完成其业绩承诺。公告显示,爱普股份收购盟泽商贸时,许广益、戴晓雯承诺盟泽商贸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400万元、1700万元、1900万元,三年累计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实际上,盟泽商贸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382万元、1602万元、1443万元,三年累计扣非后净利润为4428万元。2021年3月,爱普股份发布公告,许广益、戴晓雯将以三年累计的经审计扣非后净利润4428万元与业绩承诺5000万元之间的差额572万元对盟泽商贸进行补偿。

ST星星孙公司虚开发票,价税合计5.99亿元

ST星星主要从事视窗防护屏、触控显示模组及精密结构件的研发、制造。2023年2月22日,ST星星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孙公司星星显示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显示)收到东莞税务稽查局送达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税务处理决定书》。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东莞显示为了增加银行融资,在没有真实生产经营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相互开票的形式虚增收入及虚增成本。因上述违法行为,东莞税务稽查局对东莞显示处以罚款50万元。

公告显示,2019年至2020年间,东莞显示在没有真实生产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向13家公司开具56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5.3亿元,税额合计6891.02万元,价税合计5.99亿元。

ST星星表示,接受东莞税务稽查局作出的相关处罚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及起诉。同时,2021年,ST星星已对东莞显示涉及的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差错更正调整,《税务处理决定书》下发后,不涉及再次调整东莞显示相关账务的情形。

ST星星称,本次税务行政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其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其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梳理公告发现,本次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或与ST星星前期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有关。2021年9月,证监会向ST星星下发了《立案告知书》,因ST星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其立案。2022年11月,证监会向ST星星及相关人员下发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据《事先告知书》,2019年、2020年年报中,ST星星存在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构营业收入,通过虚构采购业务虚增营业成本,通过虚假采购折扣虚减营业成本,以及少记商誉减值损失的违法行为。

具体而言,ST星星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2019年、2020年营业收入13.84亿元、31.92亿元;通过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增2019年、2020年营业收入5519.36万元、6581.32万元;通过虚构采购业务,虚增2019年、2020年营业成本4.02亿元、15.74亿元;通过与供应商约定虚假采购折扣,虚减2019年、2020年营业成本419.91万元、154.81万元。

通过上述违法行为,ST星星虚增2019年营业收入14.39亿元、营业成本2.65亿元、利润总额(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11.74亿元,分别占其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2.68%、营业成本的4.98%、利润总额的761.20%;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32.58亿元、营业成本15.95亿元、利润总额(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16.63亿元,分别占其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9.26%、营业成本的22.22%、利润总额的3799.51%。

另外,ST星星分别于2013年12月、2015年7月完成对萍乡星星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触控)和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精密)100%股权的收购。截至2019年末,ST星星收购星星触控、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账面余额分别为3.06亿元、5.7亿元。

由于存在上述虚增收入等事项,2019年、2020年,ST星星对星星触控、星星精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财务基础数据错误,导致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因ST星星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ST星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0万元;对ST星星时任董事长刘建勋、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潘清寿、时任董事刘琅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450万元;对ST星星时任财务中心总裁助理杨述明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万元;对ST星星时任监事张绍怀、时任财务总监陈美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80万元;对ST星星时任监事李娟、时任副总经理王君、时任财务总监董胜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

同时,因刘建勋、潘清寿、刘琅问组织、实施了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并采取了编造重要事实等恶劣手段,涉案数额特别巨大,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对三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因杨述明在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对杨述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ST星星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调减2019年、2020年营业收入14.39亿元、31.27亿元,调减营业成本1.28亿元、12.06亿元,调减存货1.69亿元、4.26亿元,调增其他应付款1.82亿元、11.57亿元,并补提因星星触控、星星精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导致的商誉减值损失1.47亿元、7.29亿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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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湖北黄冈团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