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十五条措施引才育才用才

青海海东:十五条措施引才育才用才

7月3日,记者从海东市首届“智汇河湟才聚海东”人才交流会上获悉,该市制定出台人才强市十五条措施,自当日起,推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建设更加完善的人才培育体系、搭建更加有效的人才平台载体、营造更加优质的人才服务环境,这对加快构建具有海东特色和区域竞争力人才制度优势,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等具有一定意义。

海东市将深入实施高端人才头雁计划、柔性人才归雁计划、主导产业人才群雁计划、高校毕业生雏雁计划,围绕主导产业和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发展需求,大力支持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高端人才和团队到海东创新创业,并对符合海东发展战略需要,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来海东落地并实现显著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的科研团队,按技术合同交易金额或有关股权折算金额20%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同时,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用人主体采取项目引进、兼职引进、“候鸟式”服务等方式,柔性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领军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级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三类高层次人才,并分别给予相对应的补助;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人才到海东工作。

据悉,海东市将对引进的A类人才,服务期内免费提供面积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引进的B类人才,服务期内免费提供面积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引进的C类人才,服务期内免费提供面积8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并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创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全过程“保姆式”服务。(记者陈俊 牛玉娇 李庆玲)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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